北宋初年,四川成都出現了專爲攜帶巨款的商人經營現錢保管業務的“交子鋪戶”。存款人把現金交付給鋪戶,鋪戶把存款人存放現金的數額臨時填寫在用楮紙制作的卷面上,再交還存款人。當存款人提取現金時,每貫付給鋪戶30文錢的利息,即付3%的保管費。這種臨時填寫存款金額的楮紙券便謂之“交子”。
随着商品經濟的發展,“交子”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,許多商人聯合成立專營發行和兌換“交子”的交子鋪,并在各地設交子分鋪,“交子”逐漸具備了信用貨币的品格。景德年間(1004-1007年),益州知州張泳對交子鋪戶進行整頓,剔除不法之徒,專由16戶富商經營。至此,“交子”的發行始取得政府認可。
宋仁宗天聖元年(1023年),政府設益州交子務,由京朝官一二人擔任監官主持交子發行,并“置抄紙院,以革僞造之弊”,嚴格其印制過程。這便是我國最早由政府正式發行的紙币——“官交子”。它比美國(1692年)、法國(1716年)等西方國家發行紙币要早六七百年,因此也是世界上發行最早的紙币。
“交子”的出現,便利了商業往來,彌補了現錢不足,是我國貨币史上的一大業績。此外,“交子”作爲我國乃至世界上發行最早的紙币,在印刷史、版畫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,對研究我國古代紙币印刷技術有着重要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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